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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05 15:42:4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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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招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经济、金融、贸易、商务、外语等专业,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强的谈判、公关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经常性出差的工作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人沟通,形象气质佳。

(三)具备较强的谈判、公关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四级或日语二级等外语同等水平及以上。

(五)宁波大市内户籍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七)有志于长期从事招商工作(至少三年)。

(八)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要求。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优先录用:(1)掌握多门外语实用能力者;(2)有跨国公司、国际知名企业和专业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经验者;(3)在县(市)级以上或国家级开发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三年以上,招商业绩优秀者;(4)有广泛的国内外联系渠道和社会资源者。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 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96号302室

3.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报名时对报名者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本素质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

3.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等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若无优先录用条件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抽签决定。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再行递补。

(七)试用期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聘用以后享受慈溪市相关国有企业职工待遇,管理政策和收入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考联系人:卢红娜

咨询电话: 0574-63968903 

(二)本公告由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

2017年9月5日


新闻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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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慈溪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招聘附件.docx 2017-09-12 14: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