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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交通集团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9-29 16:51:25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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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交通集团所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国资办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58人。其中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驾驶员53人(含杭州湾新区30人),市交通场站经营有限公司消控室工作人员3人,市三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会计1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管理1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于交通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能力,愿意服从公司岗位调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及吸毒史记录。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公交驾驶员发车站点分布及各站点招聘人数详见附件2。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公交驾驶员

时间:2017年 10 9 日- 10 13 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慈溪市客运中心站(逍林汽贸大道2288号)1号楼1208室(慈溪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会活动室),联系电话:63818917;

要求: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出具的五年内无死亡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持有宁波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宁波市公共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随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岗位

时间:2017年 10 9 日- 10 1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慈溪市交通集团综合事务部(孙塘路339号二楼209),联系电话:63013605;

要求: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以及电子打印版报名表(附件3)。

3、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届时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公交驾驶员

考试分实践能力考试(路考)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条例》、《宁波市城乡客运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及“车辆驾驶基本理论知识”、“车辆维护保养基本知识”(可在慈溪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 “驾驶员考试资料”查阅)。

(1)实践能力考试(路考)(总分100分)

路考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道路驾驶技能、规范操作、应急处置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笔试)(总分:100分+附加分)

根据路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数1∶1.3(其中招考指标数3人及以下的按1∶2)确定笔试对象,路考成绩不足60分为不合格,不予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附加分(消控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消控室工作人员还需考查消防控制等相关知识,消防退伍官兵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1∶3(其中3人及以上的按1∶2,若第三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举止礼仪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公交驾驶员

根据(路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数1∶1确定体检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则以路考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大客汽车驾驶员相关标准执行,并增加心理健康测试项目。经查患有不适宜担任公交驾驶岗位工作疾病或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非健康)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从高到低按招考指标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并列现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考录用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1、公交驾驶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五年内无事故审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其他岗位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报名资料有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公交驾驶员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国资办备案。

(2)若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或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聘用资格,在3个月内,可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以1:1比例予以递补。若定向报名招聘人员不足,可在其他区域线路未聘用人员中,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调剂,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聘用。

(3)经国资办备案后的公交驾驶员将在2018年6月30日前分期先后聘用上岗。具体聘用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需根据公司线路调整或车辆更新批次的先后确定。备案后至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若有违反公告内报考条件的,则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国资办备案。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缺的名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公交驾驶员、财务会计岗位、融资管理岗位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消控室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不宜担任驾驶工作的病史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拟聘用名单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上公布。

联系电话:63013605     

联系人:陈  琳

 

 

慈溪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新闻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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