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6:22:46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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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建设人才新高地的意见》(慈党发〔2017〕3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以上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持有《慈溪市高层次人才优惠证》的人员,在我市企业工作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 12月23日—24日(任选一天);
地点:慈溪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有关要求
做好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发展新政,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应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健康体检活动,并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并由体检本人明确体检时间;请于2017年12月14日前,将盖章后的《慈溪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附高层次人才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619办公室)。联系人:孙丹;联系电话:63938248。
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费用由市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附件:慈溪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名单汇总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9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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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名单汇总表 | 2017-11-10 16: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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