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09:37:16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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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2018年“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充分掌握我市现有海外工程师资源,以便正式申报前能够做好充分准备,现就开展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市中资或中资股份占51%及以上的中外合资企业及研发机构聘用外籍专家,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并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聘用年薪须为50万元及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
二、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按支付给“海外工程师”本人的年薪高低,分50(含)-70万元、70(含)-90万元、90(含)-120万元、120(含)-150万元、150万元及以上等5个区间,由宁波市级财政分别按每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同时,我市财政视实际情况原则上按1∶1进行配套资助。
三、预申报办法
预申报企业请将如下材料准备齐全发送至28592082@qq.com邮箱。
1.填写完整的《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
2.体现年检记录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电子扫描件;
3.企业股权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4.企业与受聘海外工程师的聘用合同电子扫描件;(聘用合同应当以受聘海外工程师接受的语言文字签署,若以外文签署,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5.受聘用海外工程师护照信息页的电子扫描件;
以上所有电子扫描材料仅接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须以PDF或JPG文件格式提交。
详情可来人来电咨询。联系地址: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联系人:沈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63938203、63938208。
《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8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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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2018-04-18 09:39:45 |
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 | 2018-04-18 09:39:31 |
实施细则 | 2018-04-18 09:3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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