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3 16:47:45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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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的通告
根据《慈溪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16〕53号精神,为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3年1月1日起在慈溪市内新创办的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招用本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补贴标准
企业每带动1人就业满1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社保缴费账户、企业招用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慈溪市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四、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5日—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地点
营业执照上场所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
咨询电话:63938060。
附件:慈溪市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八年七月三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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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 2018-07-03 16:4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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