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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25 15:03:16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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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人社发201931

 

 

 

关于做好2019年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

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建设人才新高地的意见》(慈党发〔2017〕38号)、《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18〕5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引进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或初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引进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以下四类人才,其子女可按规定申请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小学或初中:

(一)第一类:持有《慈溪市高层次人才优惠证》的人才;

(二)第二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三)第三类:产业平台落户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者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实用型人才;

(四)第四类:镇(街道)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者经镇(街道)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实用型人才。

二、保障办法

上述四类人才,其子女可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享受幼儿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具体保障办法如下:

(一)第一类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可在市教育局指定的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学校或幼儿园选择就读一次。

(二)第二类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市属公办初中或小学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市属学校就读;申请就读幼儿园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城区三个街道统筹安排在市属或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就读。

(三)第三类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或优质普惠幼儿园的,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镇(街道)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在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四)第四类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或优质普惠幼儿园的,由各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统筹安排在区域内社会公认度比较高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读。

(五)第一、二类人才,其子女在本市初中就读但非本市户籍的,经市中招办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具有报考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六)已在市内义务段学校按相关人才政策安排就读的引进人才子女不允许申请转学(如已就读市内某小学的,不再允许转入市内其他小学就读)。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

就读公办幼儿园申报时间:2019年4月25日-5月9日;

就读公办小学、初中申报时间:2019年4月25日-5月17日。

(二)受理部门:第一、二类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由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受理;第三类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由企业所在的产业平台管理部门受理;第四类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由企业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具体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四、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

上述四类人才申请其子女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小学或初中,需向相应的受理部门提出子女就学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表。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填写并提交《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协助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四份);第四类人才填写并提交《镇(街道)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2.《慈溪市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表》及电子版(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中第一类人才可不提供。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国国籍人才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第一类人才提供《慈溪市高层次人才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类人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三、第四类人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经认定的企业实用型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凡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申报时提供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慈社保缴纳证明或企业财务部门存档且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其中第一类人才可只提供劳动合同。

6.现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核

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各相关产业平台管理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慈人社发〔2018〕50号文件要求,做好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应人才申请材料报送、存档和名单汇总等工作。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由市人力社保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入学安排。通过资格审核的第四类人才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自做好网上公示工作(公示期5天),确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并按要求做好入学安排;其中,浒山、古塘、白沙路三个街道受理引进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初中申请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公示后,将填写人才类型并签字盖章的《镇(街道)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引进人才现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送城区教办,由城区教办明确就读学校并在《镇(街道)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对应栏“镇(街道)教育部门办理意见”签字盖章。

(三)入学办理

市教育局、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各相关产业平台管理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按照慈人社发〔2018〕50号文件要求,做好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安排工作,并按照“谁受理、谁反馈”的原则及时向人才反馈办理结果,通知领取或寄送办理完成的《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协助申请表》(第一、二、三类人才)或《镇(街道)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第四类人才)一份。人才凭该申请表到指定学校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关于办理结果领取方式。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申请办理结果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两种,由人才自行选择。引进人才需在提交入学申请材料时登记办理结果领取方式(见附件7)。不登记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的,默认为选择现场领取;选择邮寄的,邮寄费申请人自理,送达付费。

(二)关于工作进度安排。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各相关产业平台管理部门须在5月10日前完成幼儿园入学资格审核,5月20日前完成小学、初中入学资格审核,并分别于上述日期前将《慈溪市引进人才申请子女就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协助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办理结果于学校(幼儿园)招生结束前反馈人才。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在学校(幼儿园)招生结束前向人才反馈办理结果,并将《镇(街道)第四类人才子女入学安排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报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三)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查实后将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请人子女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企业作虚假证明的,所在企业及该企业的人才三年内停止享受各类人才优惠政策。

(四)咨询电话: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63938248。

 

附件:1.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协助申请表

          2.镇(街道)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3.慈溪市引进人才基本情况表

4.慈溪市引进人才申请子女就学情况汇总表

5.镇(街道)第四类人才子女入学安排情况一览表

6.慈溪市引进人才申请子女就学受理单位地址

  及联系电话

7.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登记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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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19-04-25 15: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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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19-04-25 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