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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幼儿园入学申报公告

2024-04-12 08:55:01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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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幼儿园

入学申报公告

为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慈教〔2021〕19号)精神,现就2024年引进人才子女幼儿园入学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引进到我市的以下三类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其子女就读我市幼儿园:

(一)第一类人才:对应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拔尖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已领取宁波市《重点高层次人才优惠证》的人才;入选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的人才(团队带头人)。

(二)第二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

(三)第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经认定的企业实用型人才。

企业实用型人才,由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产业平台党工委)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人才年薪、经历、贡献等指标进行认定。

第二类、第三类人才要求引进时户籍为非本市户籍(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慈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且申报时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并依法参保缴纳社会保险。人才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同时是我市非公有制企业。

二、保障办法

第一类人才子女在学前阶段入(转)学,可在全市范围内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公办幼儿园选择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各镇街按照人才子女就读意向落实就读幼儿园。若人才子女申请就读的需求数多于申请幼儿园能够提供的学位数,则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同一层次的幼儿园。

第二类人才子女在学前阶段入(转)学,由人才子女户籍(无户籍参照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统筹安排在区域内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公办幼儿园就读。第三类人才子女在学前阶段入(转)学,由人才子女户籍(无户籍参照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统筹安排在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环杭州湾创新经济区、智能家电高新区、滨海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开发区的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其子女户籍尚未转入我市的,原则上分别由市教育局、宗汉街道、龙山镇、新浦镇和附海镇等镇街安排就读幼儿园

总部设在我市的上市企业、领军人才(团队)领衔的规上(限上)企业,以及上年度新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超过30名且属于上年度市“百强”企业或经市政府认定的拟上市企业,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可以推荐1名纳入第三类人才的人才子女参照第二类人才子女享受入学保障。

申请人填报时需规范填写幼儿园名称,我市公办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2日(工作日)。

(二)申报渠道

人才可下载“浙里办”APP并高级实名注册,登录“慈溪人才码”应用,选择“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详见附件2。网上申报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574-87115800。

人才申报后,流转至相应的人才工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才应在网上申报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报资料交至负责审核的人才工作部门。其中,第一类人才子女入园申请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第二类、第三类人才子女入园申请由属地镇街、产业平台人才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具体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在办理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手续的同时,人才仍需按规定办理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学位申请手续,具体时间、程序详见教育部门和各幼儿园通知。

(三)申报材料

人才在“慈溪人才码”办理子女入学保障网上申报时,应上传以下资料:

1.《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系统生成后打印

2.人才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身份证件和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外国国籍人才提供护照)。

3.人才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类人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等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条件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国内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image.png)的在线学籍证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审核通过后,人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才工作部门提供《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人才和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等身份证件和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人才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人才提出申请时,视作人才本人同意,由经办机构查询申请对象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在慈溪参保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四、其他事宜

(一)人才申请子女入学保障需在子女准备入园或从外地转入我市幼儿园时提出,不适用于已在慈溪当地幼儿园就读人才子女的转学。

(二)市政府签约引进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签约引进时有特殊约定的,按协议约定落实其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无特殊约定的,参照慈教〔2021〕19号文件分类落实其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三)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查实后将作出如下处理:取消申请人子女入园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企业作虚假证明的,所在企业及该企业的人才三年内停止享受各类人才优惠政策。

(四)人才申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事宜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市人力社保局 63938252、63938248;市教育局63919039。

 

附件:

1.慈溪市公办幼儿园名单

2.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事项申报操作手册

3.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受理联系方式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
慈溪市公办幼儿园名单 2024-04-12 08:56:07
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事项申报操作手册 2024-04-12 08:55:51
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受理联系方式 2024-04-12 08: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