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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发放的通知

2013-09-17 16:21:08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2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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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发放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文件规定,为确保第一季度异地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经费的发放,现就做好2014年第一季度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以下各类非本市但有意来甬工作、洽谈合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一)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完成人,地级以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二)在大中型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管职位2年以上或担任中层正职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人才。
  
(三)符合《宁波市人才紧缺指数报告》、《宁波市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中相当紧缺以上的行业和岗位要求,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满1年以上硕士或博士高学历人才、在职技师或高级技师人才。
  
(四)符合我市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范围内的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海外工程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资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同期内高层次引进人才连续4个月工资单及个人所得税单;

(三)《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赴甬工作补贴申请表》(包括电子版);

(四)高层次人才人才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包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专业证书等。

三、补贴申领办法

用人单位引进储备人才并签订劳动合同,在宁波工作四个月以上,通过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网网上办事栏下载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于2014325日前将20129月以后已引进的异地高层次人才材料报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人力资源交流中心409办公室;联系电话:63938298)。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将统一报至市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对补贴对象及书面材料进行复核,经审批后将经费予以拨付。

详请请登陆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网www.nbcc.gov.cn

咨询电话:0574-83867530      联系人:林老师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储备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甬人才【20117号)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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