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首页 > 首页最新资讯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津贴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1-23 14:14:59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929

扫码关注快速了解
招考、招聘、求职、人才政策等信息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兴产业领军人才

津贴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引进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根据《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实施细则(2011-2015年)》(慈党办〔2011〕53号)、《<慈溪市“上林英才”计划实施细则(2011-2015年)>补充意见》(慈党办〔2013〕55号)和《慈溪市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慈党〔2014〕8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津贴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列入市“上林英才”计划的新兴产业领军人才予以津贴补助。创业型、创新型领军人才申报津贴补助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型领军人才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本人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本市企业。

(二)创新型领军人才已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工作一年以上,且每年在本市企业工作时间9个月以上。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填写《慈溪市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津贴补助申报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2月9日前到市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地址:慈溪市浒崇公路438号;联系人:范汉坷;联系电话:63908052;邮箱:cxlcy@yahoo.com

申报人员申报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慈溪市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津贴补助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中国国籍的领军人才提供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创新类领军人才提供)。

三、补助标准

按慈党〔2014〕8号文件规定,对“上林英才”计划A类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给予每月5000元的津贴补助,对“上林英才”计划B类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给予每月4000元的津贴补助;按慈党办〔2013〕55号文件规定,原“上林英才”计划的A类和B类项目,自动转为B类和C类项目,但慈党办〔2013〕55号文件出台前相关项目已落户的,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津贴予以保留,按慈党办〔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补助期限最长两年,分两次申报,每次补助一年。不足一年不能申报。申报时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一年的只补一年。

(二)申报补助两次后,不得再申报。已申报过一次补助,期间离开慈溪的领军人才,不得再申报第二次补助。

 

附件:慈溪市新兴产业领军人才津贴补助申报表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