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09:51:23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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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评选
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突出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转型升级,突出展示我市大学生不断创业创新、跨越突破的年度先进典型,拟举办2016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2016年12月—2017年2月
二、评选对象:在甬注册企业超过三年,享有企业股权30%以上的1980年1月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2016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共评选10名在宁波自主创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大学生。
四、组织机构
宁波市创业指导服务办公室、宁波市创业创新协会为活动指导单位,宁波日报报网主办,云涌创业媒体、甬派客户端承办。
五、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2.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
3.发展速度较快,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实现利税1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5人以上,2016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近三年(2014~2016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
六、评选步骤
1.征集:2016年12月,发动各县(市)区、在甬高校、行业协会、创业平台、产业园区、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及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推选,认真遴选评选对象,按要求推荐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1~3名候选人员;
2.初选:2016年1月中上旬,甄选出符合条件的创业典型人物候选人资料,由专家评审对候选进行初筛,选出20个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候选人进入初选名单。
3.公众投票:2017年1月中旬,将已选出的20个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候选人公布,进行公众投票评选。
4.实地走访:2017年2月初,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走访,并安排采写报道。
5.专家评审:2017年2月中上旬,结合实地走访和公众投票结果,由专家评审对20个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选出2016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10名。
6.公示公布:2017年2月下旬,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七、所需材料
(一)《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评选推荐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
(二)参评人员创业事迹材料及创办企业运行情况(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材料(1500字以上);
(三)参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两寸电子证件照片和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参评人员创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利税证明、2014年~2016年财务报表(参与企业创新创业的要有企业股权证明书);
(五)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劳动合同及其复印件。
八、其他
宁波咨询电话:87682151
慈溪咨询电话:63938203
附件:
1.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成长之星”评选推荐表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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