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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林名匠”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3-23 15:40:13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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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林名匠”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林工匠”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慈政办发〔2017〕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林名匠”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慈溪市内企业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业务素质优秀、实际贡献突出的生产一线工作岗位的优秀技术工人。重点聚焦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能人。

  二、评选名额

  2017年评选表彰“上林金匠”2名、“上林银匠”4名、“上林工匠”10名。

  三、评选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

  四、评选条件

  凡在本市企业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较大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

  (一)曾获宁波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工艺美术大师”、“优秀高技能人才”,以及“港城工匠”等荣誉称号,且工作实绩显著者。

  (二)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在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第1名、市级一类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个人前3名者。

  (四)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五)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在全市同行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术技能人才。

  五、评选程序

  (一)选拔推荐。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会同当地总工会负责当地优秀技术工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各地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名。市直属企业一线优秀技术工人由相关部门负责推荐。

  (二)组织评选。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共同组织评审委员会确定30名候选人,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候选对象发起社会评选,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确定“上林名匠”系列名单。

  (三)表彰奖励。授予当选人“上林名匠”系列相关荣誉称号,并对获得“上林金匠”、“上林银匠”及“上林工匠”荣誉称号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万元和5000元的奖励,同时安排免费健康体检和疗休养一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人才奖项评选。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上林名匠”系列评选申报表和“上林名匠”系列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1、2);

  2.被推荐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照1张,以及被推荐人现场技艺展示照片4张;

  3.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由镇或街道审核),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发明专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限

  “上林名匠”系列推荐评选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经各镇(街道)初审盖章后,务请于3月28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黄吉瑞,联系电话:63938095,13506788898。

  (三)有关要求。开展“上林名匠”系列评选是加快推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遴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附件:

    1.“上林名匠”系列评选申报表

    2.“上林名匠”系列评选推荐汇总表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财政局          

              慈溪市总工会          

                 2017年3月20日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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