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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15 09:03:56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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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细致,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关于转发<宁波市公务员转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3号)规定的转任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于5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41号)3楼317室报名。报名时递交以下材料:

    1、《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

    3、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选调计划2倍的,取消选调指标。

(二)考试和考察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三)公示和选调

考察后,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若报名人数不足或经考试(考察)确无合适人选,可取消本次选调计划。联系电话:58971850。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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