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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05-22 18:40:40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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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村官职位)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军事技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并在军事技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选调生村官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将入围面试(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其中笔试总成绩已含公告规定的加分。

二、所有面试(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必须于5月26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交流大厅参加资格复审。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外;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选调生村官职位的还应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报考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还应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2”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的推荐表(附件3)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对象,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军事技能测评对象,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的军事技能测评,对军事技能测评合格的面试对象发给《面试通知》。

三、资格复审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事技能测评或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面试时间为6月3日一天。本次面试组均为封闭组,上午8:00开始,在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封闭1天,请提前告知家人,以免手机长时间关机引起担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5、63938338(传真)


附件:

1、2017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军技能测评)对象名单

2、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3、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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