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首页 > 人事招考

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考聘用制协警、速录员、文员、驾驶员的公告

2017-05-25 14:29:07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6829

扫码关注快速了解
招考、招聘、求职、人才政策等信息

慈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考聘用制协警、速录员、文员、驾驶员的公告

                    

   慈溪市人民法院下属慈溪市审判事务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执行编外辅助人员若干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考人员类别、基本条件、考试项目。

 第一类、协警7名

    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3.宁波户籍(以2017年6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6.身体健康。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笔试、面试,不计分项目为体能测评(原地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

笔试(占总成绩6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均达标者视为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规定,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占总成绩40%),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计划1:2确定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类、速录员7名

     主要承担庭审记录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速录水平;

5.浙江省户籍(以2017年6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身体健康。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50%)为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测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听打120字/分以上。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占总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占总成绩30%),按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2确定参加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类、文员1名

     主要承担文秘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5.慈溪户籍(以2017年6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身体健康。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占总成绩6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占总成绩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计划1:3确定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类、驾驶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慈溪户籍(以2017年6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具有C1以上驾照、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记录。具有A2以上驾照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7.身体健康。

(二)考试项目:

考试计分项目分为现场操作技能测试、面试。

现场操作技能测试(占总成绩70%)内容主要包括:运用驾驶技术,确保行车安全,降低运行材料及燃料消耗的能力;对所驾车辆油、电路常见故障进行诊断与排除的能力等。

面试(占总成绩30%),按照现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计划1:3确定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现场操作技能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类人员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通知交费而不交者视为放弃体检。

协警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速录员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文员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驾驶员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诉讼服务大厅14号窗口。

3、报名方法和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应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员。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根据各类招考人员考试内容组织考试。

(四)体检

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一定的试用期。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