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慈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加入时间: 2010-2-27 10:43:00   点击数:9980
     

关于公布2010年慈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0年慈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即将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或体能测评对象名单已于212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布。

二、报考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法警职位、慈溪市公安局法医、狱医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于317日上午 8:30-1200,到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江东区兴宁路延伸段、世纪大道东侧200处)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进行体能测评。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于317(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到慈溪市人才服务中心三楼(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办理资格复审手续(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镇机关公务员职位面试入围人员安排在下午领取《面试通知》)。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三、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中户口在宁波市的非宁波生源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学校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人员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五、面试时间为320,面试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6398141563981412

附件:2010年慈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 溪 市 人 事 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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