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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慈溪市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
有关情况介绍
一、实习时间:3月上旬至5月底(不少于一个月)。
二、条件及范围:
(一)实习企业:本市年销售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其他经市人才服务中心认可的企业。
(二)实习生:2010届非慈溪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愿意来慈溪企业工作的。具体专业范围详见附件。
三、有关政策:
毕业生来慈实习的往返交通费(一次)由本市承担,企业提供免费食宿,并为实习生购买保险。实习结束后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本市发给每人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研究生800元,本科及大专500元,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发给每人生活补贴300元。
四、操作办法:
(一)企业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12月10日。有意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慈溪人才网上报名。
(二)双方洽谈:时间为12月11日——31日。企业的招聘需求在慈溪人才网上公布,我市通过有关渠道发布信息,有意来我市企业实习的毕业生直接与有关企业联系洽谈,或在网上登记个人简历。企业也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登记的毕业生信息,主动与毕业生联系。通过洽谈,确定实习对象。
(三)来慈实习:3月上旬至5月底,洽谈成功的毕业生来我市相关企业实习(具体起止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能少于一个月)。
(四)领取补贴: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凭相关手续到市人才中心报销交通费、领取实习补贴。
咨询电话:63938208、63938201,传真:63938202,联系人:黄余迪、岑东益。
附:实习生专业范围
一、工程技术类:机械工程、塑性加工、制冷设备、制冷与低温技术、制冷与空调、精密机械、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微机控制、机械电子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铸造、电器制造、轴承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家用电器、电子工程、电子电工、电子材料与元器件、无线电技术、机床数控技术、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平面设计、三维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产品包装设计
二、经营管理类:管理学、企业管理、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策划、营销管理
三、外经外贸类:国际经济、工业经济、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金融、经济学、电子商务、英语、外贸英语、商贸英语、日语、德语、朝鲜语、其它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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