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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慈党办〔2003〕48号
中央提出的党管人才要求,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要指导原则。坚持党管人才,是落实《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织保证,是我市迎接大桥经济时代,推进大建设大开放大调整大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强大保障。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和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现就建立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党管人才工作网络 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建立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经济发展局、文体局、卫生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外经贸局等人才工作职能部门和人才相对集中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主要做好全市人才工作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工作协调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平人才理论和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领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⑵探讨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问题,编制和审定人才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制订和确定人才工作重大政策。 ⑶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安排,协调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⑷促进全社会支持并参与人才工作,推动人才工作健康发展。⑸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抓好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⑴全面掌握全市人才工作的基本情况,负责面上工作指导和日常事务处理。 ⑵组织对人才工作中一些重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意见,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⑶做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 ⑷承办领导小组和人才工作有关会议的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整理工作。⑸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明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办、市府办:负责上级有关人才工作政策精神的贯彻;做好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的审阅把关工作;安排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 市委组织部:承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探索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的新机制,建立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人才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负责掌握社科领域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市委统战部:负责联系党外人才和留学回国人才;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优秀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举荐工作。 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制订实施人才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实施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市科技局:指导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年度科技项目和编制科技经费使用计划;组织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决策咨询和国内外的合作交流。 市教育局:负责抓好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全市成人学历教育。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核拨年度人才经费,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 市发展计划局:组织各类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活动。 市经济发展局:负责抓好全市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 市文体局:负责抓好全市文化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市卫生局:负责抓好全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市农业局:负责抓好全市农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农村乡土人才的培养。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抓好全市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市建设局:负责抓好全市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市外经贸局:负责抓好全市外贸人才队伍建设。 三、规范党管人才网络的运作机制 ㈠建立健全市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主要是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听取全市人才工作的总体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方向和措施;就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确定人才工作的大政方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市委主要领导或者委托其他市领导主持召开,必要时可扩大对象、临时召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主要是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提出的有关任务,研究分析人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有关工作建议方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㈡建立党管人才网络分级负责管理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工作,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着重做好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整合力量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担负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着重做好拟定规划、管好重点、搞好协调、抓好落实等工作;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明确责任,加强落实,着重做好本系统人才的管理工作。 四、确保党管人才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㈠确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慈溪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才是关键。各级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党的干部工作与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㈡大力创造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树立大人才观念,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一起抓;树立人才是财富、是竞争力、是发展后劲的观念,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树立选人用人失误是过错、埋没和耽误人才也是过错的观念,及时发挥人才的作用;树立用人看本质、看主流的观念,坚持全面准确看待各类人才,不求全责备;树立人才资源开发观念,坚持把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树立人才资本观念,把人才投资作为生产性投资和优先积累的资本,努力创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㈢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市、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都要设立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专项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资金主要由同级财政投入,并随着经济的增长每年有所增加。建立以政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体系,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㈣强化对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把人才工作纳入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人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003年7月2日
(此件发至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