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事局 慈溪市卫生局

关于对全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实行“优先就诊卡”制度的通知

慈人〔200029

 

各镇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的人才环境,努力增强全社会的人才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02号)精神,决定自71日起对全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优先就诊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

  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1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

  二、服务项目

  免费挂号(专家号除外),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付款和取药等。

  三、办理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各镇和市级各部门负责推荐(各镇各类企业人员由所在镇推荐),在填写《慈溪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就诊卡”申报表》后,报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管理科审核并办理手续。同时每一申报对象应缴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其中对已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6月底前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请各镇和市级各部门按规定要求及时申报,各医疗单位要认真贯彻,切实加以落实。

 

             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