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16:17:3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6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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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溪市2019届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及落户手续办理公告
根据浙人社发【2017】136号文件规定,浙江省已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和就业调整手续,但为了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完整性,本人档案转寄至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保管的2019届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应及时将报到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内。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档案材料收集
毕业生可访问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点击“档案服务”菜单,或关注“慈溪人才市场(cxrencai)”微信公众号,选择资讯服务中的“人事档案”菜单,进入宁波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网(http://rsdl.nbrc.com.cn/nbrc/),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寄到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确认到档以后,可选择网上或现场办理档案材料收集手续。
(一)网上办理
毕业生可登录宁波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网,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模块,根据系统要求,上传以下资料原件影像件:
1、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可不提供);
2、职称或技能证书(没有可不提供);
3、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暂不提供)。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与本人取得联系,请尽快将上述材料(报到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职称或技能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邮寄至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8号窗口。
(二)现场办理
毕业生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8号窗口进行现场办理,具体资料如下:
1、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可不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
2、职称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3、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暂不提供)。
(三)集中办理
录用毕业生100名以上的用人单位,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可提供上门服务、集中办理,具体事项可致电预约。
二、落户手续办理
(一)原籍是慈溪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原籍不是慈溪且本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毕业生,办理档案材料收集手续后,可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具《慈溪市引进人才落户证明》。对于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将落户至用人单位所属镇(街道)指定居委(社区)集体户;对于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将落户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集体户。
咨询电话:63938211、63938222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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