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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4人公告

2019-08-26 14:12:05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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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签订有期限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新区管委会中级政府雇员有关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区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地处环杭州湾经济区要塞,居于上海、杭州、宁波、苏州等大城市几何中心,区位优势突出,是宁波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门户地区,也是中国长三角经济圈中最具发展潜力的战略要地之一。新区成立9年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在全市乃至全省中的新经济增长极地位凸显,2018年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4.1亿元,同比增长14.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8.8亿元,同口径增长6.8%;完成工业总产值1673.3亿元,增长9.0%;实现财政总收入160.9亿元,增长20.5%。

2018年6月,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大湾区的重大决策,省委提出要把新区打造成为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区作为宁波前湾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长三角的区域中心,将主动参与大湾区建设,着力打造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宣传视频链接:http://www.hzw.gov.cn/movie/2017-fgp.MP4)

、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4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无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等情况;

4、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本公告后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应聘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份附件“姓名+应聘岗位”为标题,以邮件的形式于99前发送至邮箱nbhzwxq2019@163.com。

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本人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其他能反映应聘者能力或工作经历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初审。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考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地点安排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前还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面试考核采用领导面谈评价形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面试考核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作放弃应聘。

)体检。对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9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考察对象,通过一定形式进行考察,了解应聘人员学习、工作情况和是否存在不予聘用的情况。

)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签订有期限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新区管委会工作,为新区管委会中级政府雇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聘期规定。政府雇员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二)年薪额度。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按平时每月预发,年底绩效考核后发放。中级雇员根据其工作岗位所需及本人拥有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年薪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

(三)薪酬晋升。中级雇员获得更高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符合岗位需求,可聘至相应职级。同时,中级雇员连续3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晋升为主管二级,年薪增加2万元;主管二级连续3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晋升为主管一级,年薪增加2万元

)聘期管理。政府雇员的日常考核与管理由新区管委会负责。聘期满后,根据新区实际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退回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

六、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面试、体检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面试考核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4、本次招聘工作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会同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574-8928019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2:应聘报名表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

   2019年826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
附件1:岗位计划表 2019-08-26 14:13:54
附件2:应聘报名表 2019-08-26 14: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