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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11-26 14:57:4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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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甬就发﹝2019﹞30号),现将开展2019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下旬--2020年1月上旬。

二、评选规则

(一)评选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用人单位稳定就业,职业生涯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大学生就业典型。

(二)评选条件

1.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海内外高校毕业生;

2.在慈溪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就业;

3.德才兼备,在工作岗位中爱岗敬业、表现出色,并成长为企业的业务骨干、行家里手,在职业生涯中体现出自身价值;

4.其职业经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其成长事迹能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5.有社会公德心与责任心,或工作成果对社会有正向价值,或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积极向周围传递正能量;

6.同等条件下,初次就业且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3年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

1.“2019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10名;

2.“2019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四)评选步骤

征集发动、初步筛选、实地考察、网络投票、书面评审等环节,综合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10名“2019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候选人,其余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列为提名奖人选。候选人名单通过媒体进行社会公示表彰。

、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申报表》一份(见附件);

2.电子版日常工作照一张,照片像素不低于800*600,要求五官清晰,以半身照为佳;

3.电子版标准一寸照一张,照片像素不低于400*600,背景纯色,五官清晰;

4.毕业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以上资料请于1129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70709754@qq.com。如有疑问,可致电6398225老师),或63938298老师)。

附件:2019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9年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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