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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初审结果公布及现场确认安排

2020-06-15 13:32:4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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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初审结果公布及现场确认安排

 

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请人:

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购网上报名已于2020年5月15日截止,共有483位各类人才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其中网上预审通过292名(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关于做好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慈人社发〔2020〕14号)规定,初审通过人员将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20年7月1日、2日、3日、6日、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共5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材料提交完整无误的人员完成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结果;材料提交不完整或有误的人员于7月8日、9日办理材料补交。具体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三环东路1999号)窗口大厅。

三、现场确认须携带下列资料:

1.《慈溪市人才公寓申请表》(在申报平台直接打印)一式一份。表格需正反面打印,经所在单位、镇(街道、产业平台)或市级相关部门分别审核签署意见后签名、盖章,并在相应栏目内贴上1寸免冠近照。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地登记在慈溪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夫妻双方)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已婚(或离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技师)以上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证书的,必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现场确认时要提供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人在慈溪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具有原“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满2年)。

6.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慈溪籍人员的,提供由户籍所在村(社区)和所在镇(街道)的自然资源规划局基层所(分局)共同出具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父母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住房状况证明(格式参照慈溪人才网《关于做好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1)。

7.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慈溪籍人员的,提供由所在镇(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未享受过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证明(格式参照慈溪人才网《关于做好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附件2)。

8.优先购房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其中,2019年度市“十强”、“二十强”企业,如有符合申购条件的人才,可优先申购人才公寓一套,优先申购人由所在企业安排,并出具《关于十强、二十强企业确认人才公寓优先申购名额的说明》(格式参照慈溪人才网《关于做好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附件5)。

9.有申请人亲笔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慈溪市人才公寓居住协议》一式三份(慈溪人才网《关于做好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申购工作的通知》附件3,请正反面打印)。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请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2、申请人可暂不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及父母在慈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即视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及父母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查询。

3、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购人才公寓。若夫妻双方均已申报人才公寓并均已通过初审,请在现场确认时予以说明并确定申购方。

4、办理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婚姻状况、工作情况以及申请人(夫妻双方)及父母在慈住房状况等信息与网上申报时有变化的,请在申请表上进行更正,并向工作人员说明。

5、咨询电话:0574-63938248、63938252

 

附件:慈溪市梅林苑小区(第三批)人才公寓网上申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确认安排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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