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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2021-01-07 10:25:25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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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项目

(第二批)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78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5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29号)、《关于印发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慈政办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探索整建制购买职业培训项目,积极构建我市职业培训项目制管理的新模式,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1年度项目制培训的具体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项目制培训的具体项目:

  (一)项目制培训的定位。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我市“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急需职业、部分市场紧缺职业和新兴职业等,面向特定人群开展的,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为主要目的培训。项目制培训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含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各类企业培训)的有效补充,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二)项目制培训的内容和对象。

  项目制培训的内容需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及后续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目录中各职业(工种)主要工作任务,一般由职业理论素养和岗位实操技能两部分组成,培训计划中需保证一定的实操培训课时。

  项目制培训以具有慈溪户籍、在慈溪常住并持有居住证、在慈溪就业创业或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为主要培训对象。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退役军人(含未就业随军家属)、对口支援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相关群体组织实施。

  参加项目制培训并申报培训补贴的劳动者,原则上要求处于劳动年龄段。部分特殊行业、特定人群补贴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对象

  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155公共实训中心、技工(职业)院校、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征集时间

  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

  四、征集程序

  (一)项目征集申报;

  (二)通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培训项目;

  (三)项目清单公布。

  各征集对象应充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确定培训内容、对象后上报培训项目。征集表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在2021年3月15日前反馈市人才服务中心,一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岑玲玲 ;联系电话:63938071。

  附件: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征集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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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征集表 2021-01-07 10: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