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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中初级补换证须知

2021-06-25 09:12:56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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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中初级补换证须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宁波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9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我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面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现将补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换证

单位注册地在慈溪且在慈溪缴纳社保的持证人员,可注册登录专技人员职称管理系统(/nbrc/LogonDialog_sys.jsp?type=200)相应的证书管理模块,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电子证书下载”模块查询、打印电子证书。证书审核一季度一次。

(一)原纸质证书遗失补发

对遗失的往年各评审机构(初定机构)发放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纸质证书,不再补办纸质证书。证书遗失人员进入该板块进行补证。

(二)原纸质证书申请换发

2019年1月1日前通过我市相关评审机构评审或初定机构初定以及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纸质证书,须换发为电子证书。全宁波大市内取得证书人员进入该板块进行换发。

(三)调入人员市外取得资格换证

从宁波大市以外流动到宁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市外工作期间规范取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换发为宁波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方可使用。换发人员须满足在宁波大市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该板块提供完整佐证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方可换发。

二、申报示范

填表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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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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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一)信息填写时请注意,其中“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项目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未取得后学历,则与“评定时”的填写内容一致);“档案存放机构名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所属区县市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单位所属地进行选择。

 (二)上传资料时请注意

原证书公布文件市内换证,公布文件不再作为必传资料;市外调入换证,公布文件必须上传。

原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市内换证,无须上传社保佐证,由人社部门在审核材料时进行后台查询核实;市外调入换证,原证书评定时的社保缴纳证明必须上传。

学位证书、原证书学位证明:根据实际情况上传。

原证书学历证明:学历证书于2002年后取得的,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于2001年前取得的,上传《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境外学历,须提供相应认证。

原证书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登记表)市内换证,原证书评审表遗失,由相应人社部门予以确认,确认有困难的,不予换发;市外调入换证,原证书评审表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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