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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12 09:25:55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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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公开招聘市机关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岗位

数量

学历

年龄

其他要求

教师

2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1、宁波市户籍或具有慈溪市居住证。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幼教工作者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保育员

5

高中及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食堂人员

2

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7月24日8:00—16:30;慈溪市三北大街1088号,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值班室(门卫处);报名咨询电话:63917006;

  2.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从事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保育员上岗证、资格证、中式烹饪资格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要求不符者不能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当场告知报名结果。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时间和地点:7月25日下午2:30---4:30;慈溪市三北大街1088号,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

  2.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及面谈形式。教师技能技巧测试,其他人员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不满60分者淘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岗位加测一轮面谈)。

  (三)体检

  1.现正从事幼教工作者请提供在职幼儿园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体检对象按岗位要求到相关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聘用岗位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对照本次招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者报名资料有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由慈溪市机关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待遇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五、招考监督投诉电话:89281083

 

    附件:2021年慈溪市机关幼儿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07-12 09: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