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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资助

2022-03-21 14:02:2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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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资助

1、博士后工作站建站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②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③至少有2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同等水平专业技术人员④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责任单位:专技科)

2、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建设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专技科)

3、博士后补助: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65万元补助;从高校教师等青年博士中新招收的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35万元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慈工作,给予最高6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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