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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自聘教职工公告

2022-05-13 13:53:23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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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

公开招聘自聘教职工公告

根据幼儿园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自聘教师12名,保育员4名,教师待遇按慈政办发〔2019〕71号标准执行,保育员待遇按浒山街道核定标准执行。

一、幼儿园简介

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创建于2012年9月,是浒山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于2017年12月认定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多年来秉承“在‘求真’的路上幸福同行”的办园理念,幼儿园实现快速发展,办学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认可。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

1.教师12名,男女不限,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保育员4名,女性,初中、高中或幼教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富有爱心。

4.具有从事幼儿园教师(保育员)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教师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保育员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浙江省户籍(以2022年5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应聘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5月13日至5月30日。

报名者扫二维码填写《慈溪市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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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于5月30日下午1600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149019770@qq.com),逾期不再受理。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会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2022年5月31日下午17时。

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时间:2022年6月11日上午9时—2022年6月11日下午17时。

1.资格复审。

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技能测试。

3.面试。

面试为试讲,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幼儿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不能在20228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不能在20229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认证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为期1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有以下几类情况的应聘人员须在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时主动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和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除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5.应聘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甬行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现场确认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从慈溪市以外地区来慈的应聘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6.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咨询电话:63129050   63129037。报名邮箱:1490197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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