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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政策说明

2022-08-31 10:07:07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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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政策说明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推动就业形势稳定向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60 号)文件精神及宁波市相关要求部署,我市积极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现就政策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2 年 1 月 1 日至12月31日期间,招用 2022 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在慈溪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二、享受条件:

(一)企业在2022年新招用 2022 年度高校毕业生的;

(二)企业按规定与该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三)企业申请补助时,该毕业生仍在该企业参保中。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 1500 元标准发放给企业

四、经办方式:

(一)企业自主申报

1.申报地点: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408办公室。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补助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2.申请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招用人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免申即享

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符合条件对象,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向企业发放。

五、政策执行期限:

即日起202212月31日。(以招用时间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同一名毕业生,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一次扩岗补助,不能重复申报。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四)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前在同一家企业有参保记录的,该企业不能就该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联系电话:0574-6393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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