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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新一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实施意见

2011-06-20 17:20: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4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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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新一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企业人才优先开发,在企业集聚、储备各类人才,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企业人才优先开发的战略要求,扩大企业人才储备规模,着力优化企业人才队伍结构,努力构筑企业人才比较优势,着力推动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企业发展要求,大力引进储备各类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素质人才,力争在5年内引进储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150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300名,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1000名,选拔其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3000名到我市企业工作。

 

三、申报方式

 

企业或人才驿站当年度引进下列人才,可于当年5月、11月向所在镇(街道)、人才驿站设站单位提出申报,经所在镇(街道)、人才驿站设站单位初审汇总后,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列入本计划。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按照《慈溪市选拔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实施办法》(慈党办〔200869号)有关规定进行选拔后列入本计划。

 

四、主要举措

 

(一)建立高层次人才驿站。依托慈东工业区、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区、新兴产业集群区等各类平台,建立若干个高层次人才驿站,重点接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来我市企业创业创新,但尚未落实接收企业或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人才。进站期限一般为1-2年,期间人事关系由设站单位管理。对批准建立的高层次人才驿站,每年给予10万元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储备人才日常管理。建 立企业人才储备数据库及储备人才个人工作档案,重点记录其培训进修、工作业绩及科研项目完成情况。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储备人才日常管理制度,积极为储备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根据储备人才的专业特长和岗位适应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安排相应的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让他们更多 地承担经营管理和科研生产项目,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促使他们快速成长。

(三)加大储备人才培养力度。市人才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企业人才发展资金,专门用于鼓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和规模企业的储备人才培养。每年年初,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和规模企业申报培训计划,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后,制订市企业储备人才培训培养年度计划。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培训培养项目,培训费用按50%给予资助。市人事部门定期实施相关储备人才专业岗位培训,组织开展学术技术成果交流,举办学术技术讲座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

(四)建立健全储备人才激励机制。对列入本计划的储备人才予以津贴补助,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月4000元的生活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选拔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对进入人才驿站或到企业工作且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人才,其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以上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

把企业人才储备工作列入重才爱才奖评选重要指标,鼓励企业积极拓宽引才渠道,吸纳储备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

 

五、组织领导

 

建立企业人才储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承担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工作。成员单位由组织、人事、经济发展、科技、财政和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人事部门负责。各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企业人才储备工作宣传力度,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宣传优秀引进人才的典型事迹, 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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