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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手续办理

2012-10-26 16:56:36 来源:来自互联网 点击数:9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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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项目: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

设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受理条件:工作落实在本市内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申请材料: 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全份)

办理流程:1)落实工作单位;

2)工作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后到人事代理部办理(民办学校拟录用非在编教师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先到教育代理站盖章,再到人才市场管理办办理;国有企业录用须提供相关批复);
4)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市场管理办人事代理部办理鉴证手续。

 

 

代理项目: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设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受理条件:应历届未办理报到的毕业生

申请材料:  1、单位代理报到:
                 1)报到证原件(已派往本市);
                 2)《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人员登记表》(慈溪人才

           网上下载);

3)毕业前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

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

(聘用)合同。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现工作单位与原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原单位就业协议解除证明原件。

注:报到时提供就业协议的须于报到后15日内,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双方可在合同中按规定约定相应的试用期。
2
、个人代理报到办理:

     毕业前已签过就业协议书,在学校派遣后解除就业协议但又没找到工作的,毕业后留学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等隐形或灵活就业的,应办个人委托人事代理。
个人代理报到随带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人员登记表》(慈溪人才网上下载);

3)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毕业后留学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提供留学相关证明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查询档案是否到档——审核提交资料——个人代理的另填写《个人代理申请书》一份、《个人代理合同书》一式两份(慈溪人才网可下载)——领取《代理人员须知》。

 

 

代理项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整

设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受理条件:1毕业后未落实工作且毕业两年内未办理报到的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

                    2、毕业时已落实工作且毕业当年未办理报到的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

申请材料: (一)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且需调整到市外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1、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已被派回我市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

       生,在毕业后的两年择业期内(从毕业之日起至毕业第三年831

       止),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后当年内,调整到本市外工作的,应办理改

       派手续。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市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2、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并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调整工作单位的,应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市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

3)原工作单位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原件。

3、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在毕业次年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其中未办理过报到手续的应同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二)报到证已派遣到市外且需调整到我市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1、未在市外办理过报到手续的,提供材料: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与市外单位签过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原单位解除就业关系证明。
2
、已在市外办理过报到手续的,具体办理详见“档案转入”。

办理流程:1、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需调整到市外的:审核材料——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调整去向——根据调档函转递档案;

2、报到证已派遣到市外且需调整到我市工作的:审核材料——向市外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代理项目: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证办理

设立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办法》的通知

受理条件:毕业当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已被学校派回我市的本市生源毕业生,毕业后可到人才市场管理办办理未就业人事代理。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由人才市场管理办管理,两年择业期为毕业当年的91日至毕业第三年的831日。

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全份)原件、1寸彩照1张。

办理流程:1)毕业生将材料提交人事代理部;
  (2)在查实档案的基础上,毕业生填写《未就业人事代理申请书》;
  (3)双方签订《未就业人事代理合同书》;
  (4)填写《慈溪市未就业毕业登记表》;
  (5)发放未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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