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17:09:08 来源:来自互联网 点击数: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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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项目:代理人员社保代缴
设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受理条件:1、申请条件:已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人员。
2、社保项目:事业养老保险(民营医院、民办学校具有中级职
称及以上在职人员,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须经
机关事业社保办审核同意)、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缴费基数:上年企业社平工资的60%-300%内(其中事业养老
保险缴费基数按档案工资或上年事业社平工资确定)。
申请材料: (1)《代理人员社会保险登记表》(慈溪人才网上下载);
(2)1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原参加过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社会保险中止单。
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交人事代理部审核;
(2)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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