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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2-31 11:00:49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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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

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市内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励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社会氛围,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慈政发201365号)和《关于印发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慈人社发〔201383号)文件精神,综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14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予以发布 (附件1)。同时,就做好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其中2014年高级技师申报岗位补贴不限职业(工种),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

(三)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满3年及以上,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满1年及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三、补贴办法

企业应按享受岗位补贴的条件做好本企业职工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企业申报岗位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半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2、企业公示材料(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原件);

3、拟补贴企业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

4、人力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岗位补贴实行按半年度申报,2014年上半年度岗位补贴申报期为72- 7月18,企业应于7月18日前将201416月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申报材料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中心。2014年下半年度岗位补贴于半年度的次月首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报。市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中心审核后报送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岗位补贴核拨至市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中心后,市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中心将岗位补贴拨付至相应企业,由企业计发至相关符合条件的职工工资卡,并建立相关发放明细台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2014年度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申报补贴工作按时间节点规范、高效完成。

(二)明确标准要求。在补贴申报过程中,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填报申报材料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补贴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抓好宣传引导。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是提高企业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十分积极的示范意义。各单位要充分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让更多劳动者掌握政策、自觉参与到职业技能提升中来。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和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联系人:陆柯权  市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胡阳杰  市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63938095   63938072

 

附件:1.2014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

2.       半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72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
附件一2014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doc 2014-12-31 11:03:03
附件二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doc 2014-12-31 1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