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8 10:40:58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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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培训师培训报名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人社局将于8月开展企业培训师培训,目前仍有少量免费培训名额,有意向参加培训的学员可抓紧时间进行报名,具体培训通知如下:
一、 培训鉴定等级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二、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培训对象为企业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技能人才培养的管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企业培训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相关专业包括教育、经济、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历史、哲学、文学艺术、人文科学、语言。
三、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地点:本次培训分两期,每期4天,第一期培训时间:8月11日、12 日、18日、19日,培训地点:慈溪职高报告厅。第二期培训时间:8月13日、14日、20日、21日,培训地点:市委党校报告厅。请报名学员选择一期参加,并在培训第一天上午8点30分前到指定培训点报到。
2、鉴定时间、地点:理论考试8月29日(周六)上午8点30分,考试地点:行知职高。
四、鉴定方式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2、技能考核由考生结合实际撰写所在企业自主评价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计划表》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实施方案》,一式二份(具体操作流程在参加培训时会告知),于9月9日前上报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鉴定合格颁发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五、报名材料
请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10点前提交报名材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含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标准免冠近照2寸照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贴照片处)、1寸照一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已通过镇、街道劳保所上报的不用重复申报。
联系人:罗荷芳、傅洋,联系电话:63938073,63938075
材料申报地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五楼516室)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8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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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doc | 2015-07-28 10:4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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