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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公告(第一号)

2015-08-13 08:59:55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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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公告(第一号)

 

为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扩大党内民主,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以“三推荐一公开”的方式,选拔新浦镇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各村村级后备干部1-3名。

二、报名推荐范围及条件

村级后备干部以公开招考的方式产生,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的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荐、个人自荐等3种方式报名。

为加强村专职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除应符合《慈溪市行政村专职干部聘用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是户籍所在地为新浦镇所在村或原户籍所在地为新浦镇所在村因升学等迁移他处;二是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4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其中对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下列人员不列入报名参加“三推荐”的范围: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近三年内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正在执行刑罚处罚的;有犯罪嫌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尚未判决的等。

(二)近五年内曾因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政策等受到处罚的;

(三)其他不适宜选拔任用的人员。

三、主要程序

(一)公开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报名推荐。组织推荐指由村党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荐指3名以上新浦镇党员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荐指符合竞职条件的报名自荐。

报名自荐时间: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地点:新浦镇组织办(镇政府三楼307办公室)。

所需材料:自荐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公开报名推荐截止后,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组织推荐的和党员(群众)联荐的人员,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还需征求本人意见。

资格审查结束后,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公开报名情况及符合条件的报名及推荐人选名单。

(二)笔试

以农业农村工作为主要内容,对符合推荐的人员进行预选。

其中笔试成绩给予优秀加分:一是中共党员的加3分;二是获得慈溪市级优秀的加2分,慈溪市级以上优秀的加3分;三是退伍军人的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村级后备干部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当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村级后备干部职位数的,该考生总成绩须达到镇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对象人选公示不少于5天。

(四)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村级后备干部职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考察),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组织测评、入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镇党委根据考察结果,集体讨论确定各村后备干部的正式人选。 

(五)公示

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第三号公告,对相关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结束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四、本公告由新浦镇组织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63579862。

监督电话:58970025。

 

 

 

中共新浦镇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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