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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宁波市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09-09 09:27:08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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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宁波市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

电视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快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激发职工劳动激情和创造力,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宁波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组织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次“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采取开放形式,面向全体劳动者。凡年满16周岁的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市属职高(技工学校)教师、学生等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项目

    焊工、模具设计师、机修钳工、维修电工 (机器人技术)、汽车修理工、洗衣机安装维修、农村电子商务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广告设计师等10个职业(工种)。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各级推荐报名相结合(市属职高、技工学校教师、学生统一报市教育局)请报名人员根据《各竞赛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及时间安排》(附件3)的截止报名时间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本中心将对相关工种组织赛前培训。邮箱:cxpxql@163.com,联系人:傅洋、冯培,联系电话:63938075。

    四、表彰奖励

    参赛选手可享受以下竞赛奖励政策:

   (一)对本次10个职业(工种)竞赛,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人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获得各项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共10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并颁发奖牌。

    每项比赛的前2名,由宁波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宁波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每一类比赛中各项目第一名选手,由比赛组织单位通过综合评定择优推荐1至3名作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

   (二)对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要求命题,应知、应会双合格者,经核准后,发给相应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前3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双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表(单位或团队)

 2.“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表(个人)

 3.各竞赛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及时间安排

 

                   慈溪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9月8日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附件上传时间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表(单位或团队) 2015-09-09 09:33:35
“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报名表(个人) 2015-09-09 09:33:29
各竞赛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及时间安排 2015-09-09 09: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