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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5-11-02 14:26:04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1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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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5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际参加本次招聘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考生2653人,平均分为85.66415379。根据《2015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6分。

二、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招聘计划数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现将面试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三、面试对象于115日上午8:30-11:3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其中宁波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记载有户口迁出记录的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高校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证明;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不提供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职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含市委市政府接待交流办公室办公室职员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以上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其中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在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中说明具体从事岗位、工种及职责情况)。

面试实施2天前(截止1141700),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时间为117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5

 

附件:2015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对象名单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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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事业招聘-资格复审公告附件入围名单.xls 2015-11-02 14: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