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14:38:39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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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细致,组织纪律观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政治学类和社会学类专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须满2年,在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同时符合《关于转发《宁波市公务员转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3号)规定的其它转任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于4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人力社保局大楼(北三环东路1999号)721室报名。报名时递交以下材料:
1.《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确定拟参加考试人员。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选调计划2倍的,取消选调指标。
(二)考试和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制。根据考试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三)公示和选调
考察后,经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若经考试或考察确无合适人选选调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可取消本次选调计划。联系电话:63938013。
附件: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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