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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的通知

2017-03-15 14:30:06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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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

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力,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慈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慈溪职高、行知职校、锦堂职高、技工学校等单位具体承办。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

二、参赛对象

凡年满16周岁的本市企业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职业技能竞赛(在校生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三、时间地点

3月至6月举行(具体各赛区比赛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四、竞赛项目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能人才培养实际,组织开展车工(数控车方向)、机修钳工、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汽修钣金方向)、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美发师等8个职业(工种)竞赛。

五、实施步骤

(一)参赛报名(3月底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报名相结合,以镇(街道)为单位,每个项目可通过预赛等形式择优选拔2名参加决赛,并将参加决赛名单在3月31日前通过党政网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3938076),决赛参赛选手汇总表见附件4。

(二)组织比赛(4-5月)。决赛由市里统一组织实施,大赛分理论知识(闭卷)、技能实操两项,命题原则上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要求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高级工(三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比赛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的20%和技能实操成绩的80%计综合成绩决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高低定名次。同时,为使本次竞赛更好地选拔、培养技能人才,对车工、机修钳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等五个工种将进行为期4-5天的赛前操作培训(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三)总结表彰(6月)。举办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颁奖仪式,表彰获奖选手。

六、表彰奖励

(一)每个项目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500元,其他应知、应会双合格的选手给予800元竞赛补助。获得各项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和市劳动竞赛委员分别授予“技能之星”和“慈溪市技术能手”荣誉,并优先推荐为“慈溪市首席工人”、“上林名匠”系列评选候选对象。

(二)对应知、应会双合格者,经核准后,发给相应的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前3名的选手,且应知、应会双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发给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三)本次大赛设团体奖6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竞赛团体总分计分办法为:各竞赛项目第一至第六名分别计10、8、6、5、4、3分,其他参赛选手得1分。

七、实施要求

开展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赛,是打造我市技能竞赛品牌、扩大技能竞赛社会影响、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动员广大技能人才积极参赛、展示技能,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

赛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

赛各竞赛项目具体承办单位及时间安排

3.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

赛报名表

          4.2017年慈溪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电视大

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总工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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