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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林工匠”高级研修班招生预报名通知

2017-05-31 10:06:58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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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林工匠”高级研修班招生预报名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林工匠”行动计划(2017-2020)》文件精神,拟在6月-10月开展数控车工、模具设计师、机修钳工、维修电工、焊工、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高级研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修项目

本次研修项目暂定如下:电子商务师(三级/高级工)、数控车工(二级/技师)、模具设计师(二级/技师)、机修钳工(二级/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技师)、维修电工(一级/高级技师)、焊工(一级/高级技师)。

二、报名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慈企业相应从业人员,民办培训机构、职技学校、成校相关专业教师(机关事业编制除外)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0月底(双休日或晚上);培训地点为相关市属职高内。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报名须知

(一)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电子商务师(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

数控车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含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0年及以上的。

模具设计师(二级/技师):

(1)取得三级模具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模具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机修钳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生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 20年及以上的。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技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维修电工(一级/高级技师)、焊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技师、高级技师理论免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向鉴定报名单位提出申请,鉴定报名单位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在报名截止日前报市鉴定中心复审、认定。具体条件为:

1.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上,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0年的老职工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的;

2.已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技师职业资格的;已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三)报名方式

    每一学员仅限报一个研修项目,可到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报名,也可个人将报名信息(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cxpxql@163.com)。镇(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负责汇总所在地成校和企业人员的报名,各民办培训机构、职技学校负责汇总本单位人员报名。因名额有限,即日起开始预报名,最终参训名单以研修项目承办单位资格审核确认为准。

报名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由汇总单位填写)于6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慈溪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箱(cxpxql@163.com)。

(四)开班时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附件1);

2、慈溪市“上林工匠”高级研修班培训报名表(附件2);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二寸照各二张。

     五、其他事项

(一)研修费用

本次培训为“上林工匠”高技能人才研修项目,培训、鉴定、伙食等费用均由劳动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列支。交通费自理。

(二)证书发放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名额不足30人的取消开班。

(四)报名咨询

联系老师:孙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63938075、63938073

联系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516办公室

联系邮箱:cxpxql@163.com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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